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,制订如下实施细则。
一、 组织领导
1、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: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、院长及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组成,全面负责研究、制定本单位的复试、录取标准和实施细则,具体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。
2、组织复试小组:成立若干工程硕士复试小组,由副高以上职称、责任心强、办事公正、无亲属报考本领域研究生的教师组成,不少于三人。
二、资格审查
复试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材料包括:
(1)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一份。符合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”下载本人《资格审查表》,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或档案管理部门),核准表中内容、填写推荐意见,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。
(2)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、本科毕业证书、学士学位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一份)。境外学历、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。
(3)《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》一份(见附件1)。
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,必要时可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学历、学位证书进行认证。
考生需承诺学历、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,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,即取消复试、录取或学习资格,责任考生自负。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,视为自行放弃复试录取资格,责任自负。
三、复试分数线
2014年软件工程领域考生GCT总分不低于214分,项目管理领域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6分;限额50名。两个领域GCT单科成绩均不得低于20分。
四、考试形式及内容
复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,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(专业面试和外语面试)。
专业基础课笔试:软件工程领域参考书为《管理信息系统》(唐晓波主编,科学出版社)。项目管理领域参考书为《项目管理融会贯通》(房西苑、周蓉翌 著,机械工业出版社)。
专业综合面试:含专业面试和外语面试。
笔试、面试均为百分制,不低于60分为及格。
五、复试安排
(一)资格审查
时间:2015年1月9日(周五)全天(上午8:30-下午17:00)
地点:软件工程领域资格审查地点在信息管理学院大楼209会议室
项目管理领域资格审查地点在信息管理学院大楼214办公室
(二)笔试、面试
笔试时间、地点:2015年1月10日上午9:00—11:00 武汉大学枫园教学楼(留学生学院)进行专业基础课笔试(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,具体考试地点安排在资格审查时发放到考生手中)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:2015年1月10日下午14:00—19:00 各复试小组在学院各系办公室进行综合面试。(具体面试地点安排在资格审查时发放到考生手中)。
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来院进行。
复试名单见附件2、附件3。
六、录取
1、根据考生考试成绩(含复试)、工作业绩、资格审查等情况,对考生思想品德、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,择优录取,确保质量。
2、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:
总分=(GCT成绩+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)÷5×60%+专业综合面试×40%
3、根据考生初试、复试加权综合成绩排序,在招生限额内依次录取。
七、其它
1、按学校财务部门规定,每位复试考生需交纳考试费100元。
2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八、咨询电话
027-68754939 68752655
附件1: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
附件2:软件工程领域复试名单
附件3:项目管理领域复试名单
注:本次公布的复试名单为根据数据库信息审核通过的名单,其他考生请尽早联系其他院校调剂。报考我院且上线考生若不在名单之列,但符合《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》的专业报考条件(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,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;报考项目管理领域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为理工科类,且必须具有相应行业工程、管理经历),可于2015年1月6日前向我院提交关于个人学历、学位、工作经历的详细说明和证明材料,经我院查验核实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。